通知公告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陈迪哲发布时间:2026-03-24浏览次数:11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第一志愿考生)》(https://yjszs.cpu.edu.cn/90/70/c10854a233584/page.htm、《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办法”)http://yjszs.cpu.edu.cn/90/66/c10878a233574/page.htm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设立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具体工作。

设立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工作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各相关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和学院指导下,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等。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对象

报考我校以下专业或方向并进入复试名单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详见“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且须按通知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用。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牵头负责的复试专业/方向如下:

学位类型

专业

专业代码

方向

方向代码

学术学位

基础医学

100100

不区分


药理学

100706

不区分


临床药学

1007Z5

不区分


专业学位

生物与医药

0860

成药性评价技术与工程

06

药学

1055

临床药学

06


其他专业或方向考生复试实施细则请关注其他复试牵头学院相关通知。

2、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40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实验技能考核、综合测试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业课笔试时间:328日(周六)上午830-1130。具体安排见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cpu.edu.cn/main.htm

2)实验技能考核,满分为150分,包括实验操作过程性评价和笔试作答结果性评价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注:请所有考生自备实验服手套、护目镜,在技能考核时使用。

3)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综合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专业英语测试、面试两部分。

专业英语测试,满分30分:

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30分钟。

面试考核:

采取对考生逐一面试考核形式,满分70分。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现场记录,专家独立评分

3复试要求

开展“人证识别”,对考生的身份审核。

坚持“三随机”原则,即“随机选定考生考核分组和出场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须准备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查阅“复试工作办法”):

  (1)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2)应届生学生证;(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4)《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5)《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1);(6)个人简历及本科成绩单(5份)。第1-3项材料于实验技能考核与综合测试前审核后归还,第4项材料纸质原件于328日笔试考试时交给监考老师5项材料纸质原件于综合测试前交给复试小组6项材料于面试考核环节交给现场评委

5复试时间地点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328-330日,地点为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考生分组名单及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http://bmcp.cpu.edu.cn/)。

三、录取工作

按照“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四、调剂

按照“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五、考生与导师互选

1、录取工作结束后,进入拟录取名单的所有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在线填报导师志愿,每名考生最多依次填报3个批次导师志愿信息。

2、组织导师在线选录考生,遵循原则为从第一志愿开始分时段依次选录。

3、考生填报的3个批次导师志愿信息都未被导师选择,学院根据剩余有名额导师情况给考生予以调配,考生或导师如不同意调配,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

4专业学位药学(临床药学方向)细分为“医院药学”和“药物临床试验”两个子方向进行培养,在导师与考生互选阶段,根据选定导师的方向确定录取考生的培养子方向。

六、监督和复议

1、实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本单位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

本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单位的,应主动报备,由本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

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实行责任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本学院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将对学院2026年硕士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巡查。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投诉电话:025-86185653 邮箱:bmcp@cpu.edu.cn

七、其他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中国药科大学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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