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3〕8号)(以下简称“复试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设立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具体工作。
设立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2023年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工作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各相关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和学院指导下,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对象
报考我校以下专业或方向并进入复试名单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详见“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且须按通知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用。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牵头负责的复试专业/方向如下:
学位类型 | 专业 | 专业代码 | 方向 | 方向代码 |
学术学位 | 基础医学 | 100100 | 不区分 | |
药理学 | 100706 | 不区分 | ||
临床药学 | 1007Z5 | 不区分 | ||
专业学位 | 药学 | 1055 | 临床药学 | 06 |
生物与医药 | 0860 | 成药性评价技术与工程 | 06 |
其他专业或方向考生复试实施细则请关注其他复试牵头学院相关通知。
2、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4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200分,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综合测试,满分为200分,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综合测试部分含技能考核、专业英语测试、面试三项,学术学位硕士按专业分别组织测试,专业学位硕士按领域方向分别组织测试。
(1)技能考核:
学术学位硕士进行实验操作考核,总分100分。
专业学位硕士采用笔试形式。总分100分。
(2)专业英语测试:
采取笔试形式,总分50分。
(3)面试考核:
采取对考生逐一面试考核形式,总分50分。
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复试要求
开展“人证识别”,对考生的身份审核。
坚持“三随机”原则,即“随机选定考生考核分组和出场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须准备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查阅“复试工作办法”):
(1)准考证及身份证;(2)应届生学生证;(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4)《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5)《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1-3项材料审核后归还,4-5项材料学院留存。
5、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安排在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考生分组名单及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http://bmcp.cpu.edu.cn/
四、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复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复试结束后分别划定“专业课笔试”与“综合测试”的最低分数线,符合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有本学科拟录取资格。综合测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或研究方向)拟录取。
3、录取成绩计算和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照“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五、药学(临床药学方向)专业学位填报子方向志愿说明
专业学位药学(临床药学方向)细分为“医院药学”和“药物临床试验”两个子方向进行培养,拟录取名单发布后,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其中一个子方向。后续工作由学院另行通知。
六、调剂
按照“复试工作办法”文件执行。
七、考生与导师互选
按照“复试工作办法”文件执行。
八、监督和复议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及各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负责。
考生对复试结果存疑的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考生投诉电话:025-86185653,电子邮箱:lcyxy5655@163.com。
中国药科大学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