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陈迪哲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10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48号)(以下简称“复试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设立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具体工作。

设立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2024年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各相关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和学院指导下,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等。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对象

报考我校以下专业或方向并进入复试名单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详见“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且须按通知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用。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牵头负责的复试专业/方向如下:

学位类型

专业

专业代码

方向

方向代码

学术学位

基础医学

100100

不区分


药理学

100706

不区分


临床药学

1007Z5

不区分


专业学位

药学

105500

临床药学

06

生物与医药

086000

成药性评价技术与工程

06

其他专业或方向考生复试实施细则请关注其他复试牵头学院相关通知。

2、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40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实验技能考核、综合测试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具体安排见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yjszs.cpu.edu.cn/)。

2)实验技能考核,满分为150分,包括实验操作过程性评价和笔试作答结果性评价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注:请所有考生自备实验服,在技能考核时使用。

3)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含专业英语测试、面试两部分。

 ①专业英语测试:

采取笔试形式,满分30分。

 ②面试考核:

采取对考生逐一面试考核形式,满分70分。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现场记录,专家独立评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10分钟。

4)药理学学术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考《基础医学概论》、《药物代谢动力学》2门考试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要求

开展“人证识别”,对考生的身份审核。

坚持“三随机”原则,即“随机选定考生考核分组和出场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时须准备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查阅“复试工作办法”):

  1. 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2)应届生学生证;(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4)《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5)《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第1-3项材料于实验技能考核与综合测试前审核后归还,第4项材料纸质原件于330日上午笔试考试时交给监考老师,第5项材料纸质原件于各学科专业英语考试前交给监考老师。

5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为330-42日,地点为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考生分组名单及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http://bmcp.cpu.edu.cn/main.htm)。

三、录取工作

按照“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四、调剂

按照“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五、考生与导师互选

1、录取工作结束后,进入拟录取名单的所有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在线填报导师志愿,每名考生最多依次填报3个批次导师志愿信息。

2、组织导师在线选录考生,遵循原则为从第一志愿开始分时段依次选录。

3、考生填报的3个批次导师志愿信息都未被导师选择,学院根据剩余有名额导师情况给考生予以调配,考生或导师如不同意调配,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

4专业学位药学(临床药学方向)细分为“医院药学”和“药物临床试验”两个子方向进行培养,在导师与考生互选阶段,根据选定导师的方向确定录取考生的培养子方向。

六、监督和复议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及各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负责。

考生对复试结果存疑的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25-86185653,电子邮箱:bmcp@cpu.edu.cn

七、其他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中国药科大学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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